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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维集团(股份)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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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8-20 07:12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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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章  总    则

第条 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,防患未然污染和其他公害,保障人们群众健康,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  本制度适用于皖维集团(股份)公司所属各单位。
第三条  环境保护是的项基本国策,公司各级导和各部门,全体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,做到生产必须环保,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,实现清洁生产、文明生产。
第四条  公司鼓励组织环境保护科学教育,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,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;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,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;加强设备、工艺的技术革新,提高污染防患未然和污染治理水平。
第五条  公司须制定年度环境保护规划,并纳入生产经营计划同步实施,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生产经营发展相协调。
第六条  公司的各项科研、设计、建设和生产经营,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、条例和标准。
第七条  公司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定的物质奖励。
第二章  各级导环保职责

第八条  法定代表人环保职责:
1、集团(股份)公司法人代表是企业环保工作组织导者,是环保第责任人,对环保工作完全负责,在环保管理工作中,坚持预防与治理并重的原则。
2、贯彻落实公司环境方针:完全治理、综合利用、科学发展、碧水蓝天。
3、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,建设项目中防患未然污染的设施,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
4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,设置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,配备合理的专职环保人员,定期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会议,向职代会报告公司全年环保项目、措施、计划、经费落实使用情况,设立环境保护年度专项经费,保证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。
5、贯彻执行的环保法律、法规,组织制定环保规章制度,听取环保工作汇报,批阅环保方面的重要文件和重大决定。
6、负责督促落实环保工作,并做到“五同时”。即:在计划、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,计划、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评比环保工作。
第九条  总经理环保职责:
1、在法人代表的导下,对所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完全负责。
2、负责贯彻落实的环保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以环境保护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3、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和网络,组织实施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。
4、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保工作目标规划,保证环保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环保项目的资金有效投入。
5、研究、解决环保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,督促有关部门,及时消除环保隐患。
6、增强全体员工环保意识,完善环境管理体系,坚持企业环保工作的持续改进。实施“三废”综合利用,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。
7、批准环境方针、环境目标、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以及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。
8、督促环保培训教育和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。
第十条  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环保职责:
1、在总经理的导下,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是所分管范围内的环保第责任人。
2、负责按照GB/T2001-2004 ISO14001:2004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》标准的要求建立、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。
3、贯彻执行的环境保护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组织落实公司各项环保规章制度。
4、加强分管单位的环保管理,及时研究解决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,提出整改方案,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费用并组织实施。
5、组织或参与重大环保突发事故的调查和处理。
第十条  分厂(分公司)级导环保职责:
1、分厂(分公司)行政主要导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完全责任,贯彻执行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条例、制度,做到生产与环保“五同时”。
2、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环保管理制度,组织编制本单位环保整治项目,认真实施持续改进。
3、开展EMS工作,组织、协调、检查、指导和监督EMS工作的有效运行。
4、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,总结交流环保先进经验,做好环保各类台帐工作。
5、督促各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保持生产稳定、高效;确保本单位环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。
6、负责组织本单位内的各类环保事故的调查、分析和处理工作;按事故性质和大小,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,做到事故“四不放过”。
第十二条  分厂(分公司)环保员环保职责:
1、在分厂(分公司)厂长(经理)的导下,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门指导,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保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。
2、协助分厂分管导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,参加制订或修订本单位环保各项制度,负责本单位环保管理,做好环保记录、台帐。
3、检查本单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,发现问题,及时汇报有关导,并积协调处理。及时应对处理环保突发事故。
4、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5、负责配合公司职能部门的环保监督检查工作。
第十三条  工段长(班组长、班组环保员)环保职责:
1、对本工段(班组)的环保工作完全负责,贯彻执行和公司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做到生产、环保“五同时”。
2、负责对本工段(班组)员工进行环保教育,做好记录台帐。
3、负责维护保养本工段(班组)环保设备、设施,使其完好和正常运行。
4、负责组织本工段(班组)成员,及时发现、消除环保事故隐患;组织实施环保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。
第十四条  岗位员工环保职责:
1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《员工行为规范》,坚决杜环保违章行为。
2、精心操作,按章操作,做好交接班的环保记录,并保持记录整洁、准确、安全。
3、在生产过程中,正确分析、判断和处理环保事故并及时消除。
4、按时巡回检查、杜跑、冒、滴、漏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积参加环保突发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。
5、加强环保设备、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,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,做到“节能减排”。#p#分页标题#e#
第三章  有关职能部门环保职责

第十五条  生产安环部环保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和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保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条例。
2、负责制定和修订环保管理规章制度,并监督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,按时交纳排污费。
3、组织参与编制、汇总、审查环保短、中、长期规划,并按规划项目的要求按期执行,做到持续改进,确保达标排放。
4、负责生产过程中对废水、废气、废渣、噪声环保设施的监控运行。
5、负责参与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的环保设计审核,负责建设项目环保“三同时”工作。
6、负责对环境监测结果和排放流量进行统计,协调和监督的归口管理。
7、负责对环保突发事故的调查、统计上报和处理工作,对环境事故实施责任追究处理,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与导。
第十六条  技术发展中心环保职责:
1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建筑、设备、工艺设计技术、法律、法规及技术规范。
2、负责在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项目时,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做到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验收投产。
3、负责对环保项目的立项、审批工作,并对环保项目建设施工方或承包方施加环境影响。
4、负责新项目环保设计、选型、施工、竣工验收与试生产的联系、交接工作。
5、负责环保项目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。
第十七条  设备计量部环保职责:
1、负责组织制定、审批环保设备、设施的操作规程,并监督执行。
2、负责组织环保设备、设施的定期检查,及时消除设备、设施的缺陷和隐患。
3、参与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环保工程项目中设备、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和运行调试工作。
4、负责做好环保设备台帐档案工作,收集采购设备的档案资料并保存,无出厂合格证书的环保设备不准验收。
5、负责环保监测设备校定、校准的归口管理。
第十八条  财务部环保职责:
1、负责设立环保专项资金,用于环保设施的运行费用和环保项目的技改工程及排污费的缴纳。严格控制、合理支出,确保专款专用。
2、负责环保工程项目预、决算的审核、审批工作。
3、负责环保污染事故损失赔款的结算工作。
第十九条  仓储部环保职责:
1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条例,各种化工原材料储存、发放必须符合环保技术要求。
2、负责仓储物资的接收、储存、搬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,减少跑、冒、滴、漏。
3、负责危险化学品接收、储存、搬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,杜物料外泻。
第二十条 物资、销售部门环保职责:
1、负责及时采购供应环保项目所需的器材和各种器具。
2、负责向供方、顾客、运输方施加环境影响。
3、负责收集、整理、答复、反馈环境影响要求,并报生产安环部备案。
第二十条  技术监督部环保职责:
1、负责分析所用的各种易燃易爆和剧毒品、器具按规定储存和使用,防止污染环境。
2、负责公司规定的常规或临时样的监测和测量工作。
3、负责环保控制文件的归口管理。
第二十二条  人事处环保职责:
1、负责员工环保能力、意识和培训的归口管理。
2、协助总经理做好管理评审。
3、负责环保管理考核的归口管理。
第二十三条  公司工会环保职责:
1、负责把环境保护列入职代会的重要议事日程。
2、负责宣传党和的环保政策及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,监督环保法律、法规的贯彻落实。
3、负责环保奖惩监督管理。
第二十四条  保卫处环保职责:
1、负责公司环保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、警戒工作。
2、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、剧毒物品采购取证工作。
第二十五条  党委工作部环保职责:
1、负责利用各种宣传媒体,采用多种形式,积开展环保宣传教育,提高职工环保意识。
2、负责利用厂报厂刊及时报道环保动态,表扬环保工作中好人好事,批评环保违章行为。
第二十六条  物业公司环保职责:
1、负责对不可回收利用的般废物排放(生产、生活和办公垃圾)进行协调和监督的归口管理。
2、负责公司的垃圾清扫和运输处理工作。